廣東公布液化石油氣、燃氣具、音響功放質(zhì)量監(jiān)測情況
時報訊 (記者 李杉 通訊員 胡燕妮 林曉菲) 廣東省工商局對全省2006年第3、4季度流通領域銷售的液化石油氣、家用燃氣具、微型組合音響、聲頻功率放大器等商品進行了監(jiān)測,在抽查的300家銷售企業(yè)銷售的377批次的商品中,合格265批次,不合格112批次,合格率為70.3%。據(jù)了解,抽查結果顯示微型組合音響質(zhì)量不高,不合格商品中甚至包括國外的知名品牌,如索尼、NEC等品牌商品。
液化石油氣殘留物最嚴重
省工商局在對廣州、深圳、汕頭、河源、梅州、汕尾、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揭陽、云浮等14市流通領域256家氣庫(站)銷售的液化石油氣商品260批次中,合格202批次,不合格58批次,合格率為77.7%。
據(jù)介紹,本次抽查中的不合格項目主要是殘留物、C5及C5以上組分含量。殘留物不合格有53批次,是這次抽查問題最多的項目。殘留物不合格會直接影響到燃燒時管道或氣爐噴氣嘴堵塞,使氣路不順暢,影響燃氣爐具正常燃燒;還會導致可燃燒部分的液化石油氣量不足。
家用燃氣具四成不合格
省局去年對全省流通領域銷售的燃氣具進行了質(zhì)量監(jiān)測,包括汕頭、韶關、中山、陽江、潮州、揭陽等6市流通領域22家銷售企業(yè)銷售的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家用燃氣灶60批次,合格35批次,不合格25批次,合格率58.3%。
據(jù)廣東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抽查主要不合格項目有熱效率、煙氣中一氧化碳(CO)含量、熄火保護裝置、結構和標志包裝等六個項目。
音響干擾特性差易引爆
本次還對全省流通領域銷售的微型組合音響、聲頻功率放大器進行了質(zhì)量監(jiān)測,抽查了廣州、惠州、梅州、江門、中山等5市流通領域22家銷售企業(yè)銷售的微型組合音響、聲頻功率放大器57批次,合格28批次,不合格29批次,合格率僅為49.1%。
本次抽查中電磁兼容有21批次商品該項目不合格,是不合格項目中最為嚴重。干擾特性將會導致其周邊的電磁環(huán)境惡化,使其周邊的設備無法處于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例如:干擾電視機的收看、廣播收音機收聽、醫(yī)療電子設備的工作失效、起爆裝置的意外引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