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家稱嬰幼兒食品中各種營養概念頻出,并不一定都是必要成分,如果沒有臨床數據,很難證明某一成分的有效性。南都制圖:宋小偉
在遭遇較真的消費者之后,貝因美上周發布公告稱,收到廣州越秀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其生產的紫菜骨粉高鈣營養米粉因添加豬骨粉而被判一次性退還貨款,且因2012年3月衛生部發布的、將于明年起實施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 B14880- 2012未將豬骨粉納入特殊膳食用食品營養強化劑范圍,已于4月14日停止生產該產品。
不單是豬骨粉,DHA、AA、乳鐵蛋白、牛初乳、益生元、O PO結構脂、牛磺酸……各種強化劑和添加劑名目繁多,時常令消費者眼花繚亂。
事實上,在中國農業大學(微博)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副教授朱毅和資深乳業專家王丁棉看來,嬰幼兒配方粉和米粉等嬰幼兒食品中各種概念頻出,并不一定都是必要成分,如果沒有臨床數據,很難證明某一成分的有效性,更重要的是,須強力避免盲目添加和違規操作產生的問題。
減肥成分左旋肉堿竟可添加
貝因美最近有點煩,廣州消費者在購買了2盒貝因美紫菜骨粉高鈣營養米粉后,對照了《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 B 14880-2012),發現內含的“新鮮豬骨粉”并不在列,因此向衛生部遞交咨詢申請函,并獲得答復稱,嬰幼兒食品包括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分別為G B 10765-2010和G B10767-2010,按照《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食品添加劑(包括食品營養強化劑)必須經過衛生部列入名單方能使用“根據《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 B 14880-1994),除牦牛粉可作為營養強化劑———鈣源使用外,其他來源的骨粉,包括新鮮豬骨粉,不能作為營養強化劑使用”。
一紙權威說法之后,該消費者將銷售方及貝因美告上了法庭,要求退還貨款并賠償10倍損失及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29315元。而從貝因美的公告看,越秀區法院判決銷售方一次性退還貨款,但因原告無證據證明產品對人體構成損害的事實,也無證據證明該產品不符合安全標準,其余訴訟請求被駁回。
貝因美方面對此事件顯得異常保守,僅對媒體表示疏忽源自“新舊標準”問題:今年3月新發布《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 B 14880-2012)未將豬骨粉納入特殊膳食用食品營養強化劑范圍,但該批準將于2013年1月1日實施,其已于4月14日停止生產。南都記者翻查《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 B 14880-1994)發現,舊版只是在備注中表示,“鈣源亦可采用牦牛等符合衛生標準的骨粉、蛋殼粉、活性離子鈣等”,并沒有如衛生部的回復函中所寫的那樣,將“新鮮豬骨粉”完全排除在外,但卻也因為表述不清楚,為企業的添加行為留下可鉆的空子。
與此同時,另一家本土嬰幼兒配方粉企業也陷入添加劑漩渦———貴價的合生元超級呵護嬰兒配方奶粉中竟然含有普遍用于成人減肥的成分左旋肉堿,令人們議論紛紛。按照美國科學院食品與營養委員會早先的研究,曾在1989年作出結論稱“左旋肉堿不是必需的營養成分”,也就不需要“推薦攝入量”,而且一種以減肥為宣傳賣點的成分進入嬰兒配方粉,聽上去簡直令人不寒而栗。
但記者翻查最新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 B 14880-2012)顯示,在調制乳粉和“允許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營養強化劑及化合物來源”中,左旋肉堿(L -肉堿)赫然在列。專業資料顯示,嬰兒左旋肉堿合成能力較弱,只有成人的12%,尤其是早產兒,必須補充外源性左旋肉堿,屬條件性嬰兒必需營養物質,全球有22個國家在嬰幼兒奶粉中加入。(來源:南方都市報 南都網)
營養強化劑標準更新緩慢
“食品添加劑的相關法規非常復雜,簡單梳理主要是三大塊,一個是G B 2760系列的添加劑使用標準,一個是G B 14880系列的強化劑使用標準,還有一個是去年7月衛生部發布的《復配食品添加劑通則》,指為了改善食品品質、便于加工,將兩種或兩種以上單一品種的食品添加劑,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物理方法混勻而成的食品添加劑。”王丁棉告訴記者,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管理非常嚴格,所有的添加劑和強化劑都必須列入名單才能使用,且必須與最新的標準接軌,企業不應以種種理由沿用舊標。
記者多方翻查資料發現,國內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其實已經歷五個版本,分別是1981版、1986版、1996版、2007版和2011版。其中較近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 B2760-2007)于2008年3月25日發布,6月1日起實施,而最新一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 B 2760-2011)則于2011年4月20日發布,6月20日正式實施,撤銷了14種食品添加劑,其中將天然維生素E與維生素E合并,將酪蛋白磷酸肽、酪蛋白磷酸鈣肽、乳鐵蛋白3種物質已調整到新修訂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 B14880)中,可作為營養強化劑繼續生產經營和使用。
而國內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則相對更新緩慢,起初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 B14880-1994)是1994年2月22日由衛生部頒布,于1994年9月1日起實施,而最新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 B14880-2012)早在2010年10月26日就開始公開征求意見,卻直至今年3月15日才正式發布,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不具名專家表示,只能認為該標準中所面臨的博弈較多,例如乳鐵蛋白等成分為何由添加劑“變身”強化劑,并未給到外界很好的解釋,因此征求意見之后才遲遲不能公布,從公布到正式實施又給相關企業留下了如此長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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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添加劑,不是越多越好
事實上,D H A、A A、乳鐵蛋白、牛初乳、益生元、O PO結構脂、牛磺酸、葉酸……各種名目繁多的添加劑和強化劑早已讓普通消費者晃花了眼。(來源:南方都市報 南都網)
記者了解到,其中最受歡迎乃至成為“標配”的就屬D H A和A A概念,在即將于明年實施的《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 B 14880-2012中規定,調制乳粉(僅限兒童用乳粉)中花生四烯酸(A A或A R A )占總脂肪酸的百分比≤1 %,二十二碳六烯酸(D H A )≤0 .5%,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則分別≤2300 m g/kg和≤1150m g/kg,外界將之稱為D H A的首次設立上限。但記者調查發現,其實早在2007年11月的《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調整中,已規定在2008年12月后,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食品、學齡前兒童配方奶粉中A A和D H A占總脂肪酸的百分比分別≤1%和≤0 .5%(D H A還可添加于學齡前兒童谷類食品)。在2009年7月衛生部公布的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公告中,又將A A和D H A在嬰幼兒斷奶期食品中的含量分別限定在≤230m g/100g和≤115m g/100g(D H A學齡前兒童谷類食品中含量≤1 3 2 mg /100g)。如此看來,新標只是在舊標及補充條款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而已。
“奶粉行業對D H A添加量的多少一直存在兩派意見,從2005年開始在配方粉中添加后,尚無足夠的臨床實例證明其優勢,但也沒有負面投訴。”王丁棉表示,新規加以規范,至少讓消費者和企業心里有底。而按照業內人士提供的計算方式,以市面上含D H A量最多的一罐凈含量900克的某奶粉為例,包裝注明每百克含29克脂肪及90毫克D H A,占比不過0.31%,與新標的0.5%尚有一定距離,數值上并不存在任何問題。
但另一此前也受過追捧的牛初乳概念就比較難過。在今年4月衛生部稱禁止嬰幼兒配方食品中添加牛初乳后,離9月1日的大限越來越近。記者了解到,作為只有行業標準而無國家標準、未進入添加劑和強化劑標準的非標食品,牛初乳已在中國發展有20年歷史,但在此規定下,加上延伸產品近百億的規模已在短短兩月內淪喪一半。有業內人士透露,6月中新西蘭貿發局已牽頭召集相關新西蘭牛初乳生產企業在奧克蘭開會,上周正式成立新西蘭牛初乳協會,稱“新西蘭牛初乳行業接受中國不允許添加牛初乳到嬰幼兒配方食品的法規,但新西蘭政府產業部門證實食用新西蘭牛初乳是安全的,將協助企業進行科學實驗,并進行科研臨床數據采集匯總,積極與國內相關部門溝通。”
聲音
“攝入越多越好的說法是錯誤的,任何營養的攝入都必須在一個度的范圍,一旦一種營養攝入過量就會打破人體所需的營養平衡鏈條。”王丁棉表示,必須注意各種微量元素、蛋白質等都是有上限的,可能單項都沒問題,但幾樣都接近上限時,互相之間容易產生化學反應,因此在加入各種強化劑和添加劑時,必須慎之又慎。
采寫:南都記者呂靜蓮 實習生周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