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庭如家等酒店“傍考”亂漲價被罰
長江商報消息 省物價局通報多起違規、捆綁收費典型案例——
□本報記者 黃聰 通訊員 沈嘉
趁公務員考試期間,酒店房費變為平時價格的一倍;車主高速公路上出事故,施救公司乘機收費高達2萬多元……昨日,省物價局通報了多起違規、捆綁收費典型案例。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這些典型案例,促使企業和消費者增強誠實守信和維權意識,為湖北省營造良好的價格環境而努力。
1.漢庭、如家等酒店借公務員考試亂漲價
2016年湖北省公務員筆試參考考生有11.1萬人,分散于23個考點進行考試,使考點周邊的賓館房價上漲。據統計,此類舉報投訴共有23件。省、市、區三級價格部門組成5個檢查組對反映較集中的近20家酒店進行了100多人次的突擊檢查。
市民舉報
投訴中,有18起反映賓館漲價問題,主要集中在考點周圍的賓館旅店。
有市民舉報稱,漢庭酒店(武漢理工大學南湖校區)平時的入住價格為200多元,然而考試期間價格為500多元;如家酒店(東湖高新區金融港店)平時的入住價格為200元,考試期間價格為370元;武漢旅安憶青年主題酒店平時的入住價格為50元,考試期間價格為400元; 7天連鎖酒店(武漢光谷大道傳媒學院店)平時的入住價格為155元,考試期間價格為355元。
不僅如此,收到的投訴中,反映與賓館談好價格預訂房間后,賓館又單方面提高價格。其中舉報人在網站上預訂酒店,后被酒店方告知臨時漲價,要求退訂。
有市民舉報稱,7天連鎖酒店(武漢光谷大道店)在美團網上預訂價格為每間客房137元,酒店方面通知考試期間的最低價格為400元;柒福商務酒店在美團網上的預訂價格為127元,酒店方面通知考試期間的最低價格為400元。
處理結果
雖然賓館酒店的客房價格屬于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定價,但必須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依據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質量狀況等因素,自主制定政府定價目錄以外的商品和服務價格。上述酒店違反了經營者自主定價的基本原則,存在價格欺詐和不正當價格行為。
對消費者網上預定的房間擅自漲價的酒店,價格主管部門責令其嚴格按照網上公示的價格進行結算,對超出網上公示房價結算而多收的予以清退消費者。
2.監利婚姻登記所“誘導消費”被罰近6萬
如今新人領取結婚證已實現免費,即便是一年多以前領證也只需9元,然而荊州市監利縣民政局的這一收費卻成了199元。
市民舉報
今年3月14日,監利縣居民爆料稱,2月15日到該縣民政局登記結婚時,結婚證被一位“便衣女士”強行拿走,在一個名為“薇薇新娘工作室”的地方,被要求繳納“套餐費”。
處理結果
調查組發現,2014年11月,監利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所將新辦公樓地下室約120平方米房屋,以年租金118萬元租賃給個體經營者,成立婚姻服務中心,從事結婚頒證、證件照相、文本及證件復印、專業法律服務等婚姻登記系列服務(為合同約定)。
監利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所在為新人辦理婚姻登記后,交由經營人員將新人領到個體婚姻服務中心舉行宣誓頒證儀式,并自行對宣誓頒證過程進行拍照、攝像等。
宣誓頒證儀式結束后,個體婚姻服務中心人員用誘導性語言引導新人購買其提供的個性化服務。
相關部門表示,監利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所將婚姻登記的行政審批流程與婚姻服務中心的經營事項捆綁一起,涉嫌構成變相擴大范圍收取費用的亂收費行為。
不僅如此,婚姻服務中心利用宣誓頒證儀式的特殊機會, 用誘導性語言引導新人購買其服務,其收費行為具有捆綁、誘導、欺詐色彩,構成欺詐性價格違法行為;沒有標明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
調查結束后,監利縣物價局對該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所、個體婚姻服務中心的價格違法行為分別給予2000元、55000元的罰款。此外,該縣民政局黨組已對有關人員進行了黨紀、政紀處罰。
3.小車高速出事故拖車費高達2萬
當前大多數高速公路經營單位將清障施救工作外包給施救經營服務企業承擔。這些施救企業屬于壟斷性的“獨家生意”,導致他們肆意要價,消費者權益則難以保障,使得高速公路施救亂收費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市民舉報
2015年1月14日,張先生稱,其駕車在大廣高速上發生事故,由黃岡市黃州博成高速公路救援中心進行施救,共收取施救費20100元。張先生認為施救公司收費極不合理:第一,施救時間為中午,卻在清障施救作業費中加收30%的費用;第二,施救公司收取的所謂人工費就是貨物搬運費,也加收了30%的費用;第三,被施救車輛為30噸的貨車,要求收取7800元費用;第四,施救車輛并未空駛,卻收取了400元放空費;第五,停車費應為15元/每天,但停車3天實際收取了100元。
處理結果
對于張先生所反映的問題,黃岡市物價局檢查分局根據湖北省高速清障施救相關收費文件,對張先生反映的問題逐一調查核實,發現該施救公司不同程度地存在張先生所反映的問題,造成車主不合理負擔4800元。黃岡市物價局檢查分局責令該施救公司退款4800元,并對亂收費問題限期進行整改。
市民舉報
2015年2月16日,李先生駕車在京港澳高速公路的咸寧段發生故障,需要更換輪胎。李先生撥打高速公路施救公司電話,后經施救公司與咸寧市京誠汽車修理廠聯系前來更換輪胎。李先生先后被這兩家公司分別收取施救費200元和更換輪胎費1200元。李先生認為收費過高,不合理。
處理結果
咸寧市物價局價檢分局對李先生的舉報進行了調查核實,發現修理廠更換輪胎存在亂收費行為。咸寧市物價局價檢分局責令該修理廠退還李先生修理費800元,并對亂收費問題限期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