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中國制造的商品,在國外市場相當便宜,但中國的消費者卻享受不到這樣的價格,這是為什么?央視財經頻道記者調查發現,進場費———這個中國式的“商業怪胎”成為物價居高不下的一個重要因素。進場費一方面不斷侵占生產商的合理利潤,另一方面又大肆盤剝消費者的腰包,它的危害已不容忽視。
一包鍋巴3元 超市賺走1.2元
超市除了“前臺毛利”,還有通過進場費、返點等各種方式從供貨商的手中賺取的“后臺毛利”。
一袋鍋巴,在超市售價3元,經銷商告訴記者,這袋鍋巴的出廠價只有1塊2,經銷商運輸經銷拿走了6毛,超市賺走剩下的1塊2。那么超市憑什么賺那么多錢?
劉雪松是北京一家經銷公司的經理,他給超市供貨已有10年。他說:“我進貨的價格是1.2元(一袋),我給物美超市的價格是2.55元,物美超市大概要賣到3塊錢。”
提供給超市的價格比出廠價貴了兩倍多,劉雪松向記者解釋,表面上看來,超市以2.55元買進鍋巴,以3元零售價賣出,似乎只賺了4毛五分錢,但其實,這只是超市的“前臺毛利”,還有一部分被稱為“后臺毛利”的利潤,就是超市通過進場費、返點等各種方式從供貨商的手中賺錢。
劉雪松說:“我到結算的時候根據合同的費用再給超市30%倒扣的費用,那2.55元×30%,再剩下的就是結算價格1.8元。1.8元到3元之間的都是物美賺取的利潤。”
劉雪松介紹,各個超市收取的進場費名目繁多,包括開戶費、節慶費、新店開張費、老店裝修費、新品費、條碼費、合同續簽費、海報費、堆頭費、信息共享費、促銷員管理費、咨詢費、促銷服務費等十幾種,由于賣場收的各種費用太高,從2010年開始,他已經停止與超市合作。在2009年的合同中,超市不僅規定了12%的扣點,還給他們企業規定了260萬銷售任務。
劉繁平是另外一家經銷公司的經理,他給超市供貨也有十年了。劉繁平說,跟超市的生意越來越不好做,因收費太高,從2007年開始,他就退出了,“2005年合作時返傭是16%,我們還是有錢掙的,但是做了兩年后,漲到17.5%。”家樂福的合同返點數幾乎每年都要漲兩個點。
“兩年多時間,一共銷售三百萬,給它交的費用有90多萬,差不多100萬,費用占到銷售收入30%多,我們的毛利只有30%多。那就是賠錢,所以我們就沒法做了。”劉繁平說。
同一商品 超市加價40%
據專業人員測評,有的超市費用達到了40%~45%。也就是說某種產品的進價,超市要加價40%賣給消費者。
為了進一步了解進場費情況,央視記者以經銷商的身份對幾家超市進行了暗訪。
在物美超市的總部,一位采購人員告訴記者,要想進入賣場,門檻很高。“現在美廉美和物美合并之后是兩邊開戶,一邊四十萬。現在是做美廉美就要做物美。比如一件新產品,在一邊開戶是四萬,兩邊同時開戶是八萬。”返點費一般在15%~18%之間。
許多供應商告訴記者,面對如此高昂的進場費,他們沒有利潤空間進行消化,只能轉移到商品價格上。在北京錦繡大地批發市場,記者對六種干果的價格進行了調查,發現某種品牌每100克杏仁4.8元,腰果7元,開口松子7.2元,生核桃仁6.6元,葡萄干1.2元,開心果6.6元。在北京的一家物美大賣場,發現同一品牌同樣產品的價格已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每100g杏仁變成了15.9元,腰果變成14.2元,開口松子變成25.8元,生核桃仁變成19元,葡萄干變成3.29元,開心果變成17元。六種產品平均下來,超市價格是批發市場價格的2.85倍。
中國商業聯合會零供調節平臺副主任姚文華告訴記者,他們在行業中進行了測評,有的超市費用達到了40%~45%。也就是說某種產品的進價,超市要加價40%,加在賣給消費者的商品里頭。
超市收取進場費的現象合理嗎?專家告訴記者,從目前全球主要的消費市場來看,收取進場費,幾乎是中國獨有的商業零售模式,可以說這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中國式“商業怪胎”。
進場費這個中國式“商業怪胎”究竟是怎么發展起來的呢?專家們介紹說,上世紀90年代,家樂福開始進入中國,也帶來了一套它在發展中國家的擴張模式,通過向供貨商收取通道費、占壓貨款的方式,賺取后臺利潤,實現了低成本的快速擴張。
首都經貿大學營銷系主任陳立平介紹說:“家樂福積累了一整套這種零售商向發展中國家進行擴的經驗。家樂福這種經驗歸根到底就是一種低成本的擴張,這種低成本擴張戰略當中,我覺得它的核心就是收取各種入場費。”據央視、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