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最近煩惱不斷。
先是iPhone4S在內地上市熱賣,卻遭遇北京蘋果三里屯旗艦店被暴力搶購尷尬,蘋果公司只能宣布暫停iPhone4S在部分門店的銷售。
與此同時,蘋果AppStore卻由于應用管理審核的漏洞而成為“眾矢之的”。不僅AppStore上的一款涉嫌詐騙應用被推薦到了排行榜,引發了眾人的質疑,而且來自中國的作家維權聯盟起訴蘋果侵權也正式立案,索賠金額共計1191萬元。針對以蘋果AppStore等應用商店的知識產權戰愈演愈烈;更有甚者,APP一直以來存在的“山寨”現象,也引起越來越多開發者的不滿,有業內人士指出,蘋果當前對于應用程序的審核主要限于是否有暴力、色情、政治敏感內容、是否包含病毒等安全問題、是否涉及用戶隱私收集問題等,而對于是否涉及版權侵權審核力度明顯不夠,“有的游戲開發者提交的信息不詳細甚至虛假,也得以通過”。開發者擔憂,如果不重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山寨泛濫的后果將是劣幣驅逐良幣,打擊創新者的積極性。在歐美“圣誕商戰”中攻城略地的蘋果,在即將到來的“中國年”前,如何解決以上問題?人們拭目以待。
每經記者 吳文坤 發自北京
近日,作家維權聯盟訴美國蘋果公司侵權一案已獲法院立案。中國的作家們與蘋果公司間的反盜版大戰正式走上法律程序。作家維權聯盟索賠金額共計1191萬元。
這標志著針對蘋果AppStore等應用商店的知識產權戰愈演愈烈。
反盜版正式走上法律程序
去年10月份,作家維權聯盟將矛頭指向了蘋果,向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蘋果公司應用商店(APPStore)侵犯中國作家著作權發起訴訟。該訴訟指控蘋果APPStore銷售六位知名暢銷作家共計二十三本作品的盜版程序,索賠金額650萬元。
作家維權聯盟執行人貝志城昨日對《每日經濟新聞(微博)》介紹,上述案件已經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立案。相比之前,訴訟的范圍有擴大,涉及韓寒、李承鵬、慕容雪村、何馬等在內的9位作家,共37部作品。
“粗略統計中國的iOS設備有兩千萬臺,使用者都是有較強消費能力的白領。”貝志城表示,正是由于蘋果良好的形象,讓大家很難想象其也會賣盜版。
他同時還表示,蘋果應用商店上的一些暢銷書的盜版軟件,總下載量多達上百萬次,蘋果公司已給中國出版業造成了很大損失。而且,蘋果是與軟件制作者三七分成,直接從盜版作品中牟利。
披露與蘋果交涉細節
據了解,蘋果公司同蘋果商店應用的開發人員達成的協議中包括了要求開發者不得侵犯、濫用和盜用版權的條款。但是個人在應用使用過程中的下載,如應用程序中提供的具體的圖書或其他文件,并沒有經過蘋果公司的認可。不過,貝志誠認為,蘋果公司在中國有責任防止盜版內容出現在應用程序里,“只要你從中獲利,你就應當負責審核商店中出售的內容”。
貝志城對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在去年7月份的時候聯盟就給蘋果發過律師函。在隨后幾次與蘋果公司交涉的過程中,蘋果公司的態度一直極其傲慢,“像個官僚機構,不理不睬,或者是敷衍了事。”
作家維權聯盟一方按照中國法律提供了詳盡的侵權軟件信息、版權所有信息。“歷史上我們發過函的其他網站會馬上刪除這些鏈接。”不過,蘋果方面卻回函要求作家維權聯盟按照他們的步驟和資料要求提供軟件鏈接和資料,拒不刪除盜版軟件。此外,讓貝志城感到氣憤的是,蘋果方面還要求他們與開發者直接聯系。
“蘋果屬于《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的‘明知或者應知’的情形,應該承擔共同侵權責任。”中國網絡法律網首席法律顧問趙占領對 《每日經濟新聞》表示。
貝志城透露,春節后還將提起另外10個作家針對蘋果公司索賠1000萬~2000萬元的訴訟。
分享模式導致審核不嚴?
在趙占領看來,蘋果方面之所以會出現上述問題,與蘋果商店的數字分享模式有直接關系。由于這是一個開放的模式,軟件開發者向蘋果上傳軟件,經過審核后,可在蘋果商店內上架供下載,所得收益,蘋果按3:7與軟件開發者分成。
盡管按照蘋果的規定,對于開發者上傳的程序要進行審核,但對于軟件涉及的版權目前并不是蘋果審核的重點。
而在上述中國作家們集體向蘋果開炮之前,已有多起分散的訴訟案指向蘋果商店涉及的著作權問題。
除了單槍匹馬起訴蘋果的作家外,2011年4月,中文報刊軟件的開發者,北京邁思琪科技公司就因為涉嫌擅自使用未經授權的某報紙內容而被告上法庭遭遇索賠60萬元,而這一軟件的承載者正是蘋果的iPad產品。此外,視頻網站樂視網就蘋果商店涉嫌提供《畫皮》等電影的播放也起訴索賠。
然而,據公開資料顯示,蘋果公司當前并未公開評論過上述事件。在業內人士看來,隨著中國手機應用軟件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愈發濃厚,蘋果的沉默也將招致更多的“炮火”。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就上述情況聯系蘋果應用商店方面,截至發稿,尚未得到相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