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新房本是件開心的事情,如果能在購買家居建材時遇上商家打折促銷,那就更讓人興奮了,為什么?實惠啊。因此,很多市民在購買新房后,都喜歡選擇在商家搞促銷活動時購買建材。然而,如果在購買家居建材時遭遇了促銷“餡餅”變“陷阱”的情況,那就煩心了。
案例一 享受打折需滿足附加條件
今年初,市民張先生在宿城某建材店購買了瓷磚,當時店里搞促銷,打出“本店瓷磚4.6折”的宣傳海報,張先生先交了500元定金,交定金時店方并沒有說享受優惠還有其他的附加條件。等張先生去選購瓷磚時,卻被告知要購買兩款以上產品才可享受優惠,如購買一款產品,就只能以原價。張先生非常氣憤,要求店家為自己購買的一款產品打4.6折,不然就退還定金,店方不同意。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張先生投訴到了市消費者協會。經過調解,最終張先生購買的那款瓷磚,享受到了4.6折的優惠。
點評:有些商家為達到吸引消費者的目的,往往只是宣傳優惠的力度,而享受這些優惠時的附加條件卻并不標出,有的雖然做了標注,但字體很小。等消費者購買時就會發現產品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優惠,但由于之前已經付了定金,不得不選擇接受。其實,如果店家在宣傳海報上沒有注明享受折扣還需要其他的附加條件,就可認為這種折扣是無條件的;雖然宣傳海報上沒有注明,但消費者和商家另有書面的約定,就以書面約定為準;如果只是口頭約定的話,就很難取證,只能協商解決了。
案例二 便宜地板實為強化木地板
市民李女士最近正在裝修房子,她在逛建材市場時看到某品牌地板在做促銷,其中一款木地板標出“原價168元/平方米,震撼價為98元/平方米”。李女士覺得價格挺合適,就預訂了6000多元的產品,并交了1000元定金。等到地板送至新房開始鋪設時,李女士才發現,這款地板根本不是她理解的實木地板,而是強化木地板,但考慮到當時店家沒有說明地板是實木的還是強化的,很難退貨,只好把余款付清。
點評:一些商家的促銷用語說得很模糊,造成消費者和商家的理解不一致的情況。很多消費者在看到商家搞促銷活動時,感到價格很優惠,就很快付了定金,回家后才發現沒有仔細問清楚,但后悔已經晚了。遇到此類情況,消費者也很少想到去投訴維權。因此,提醒消費者,不要因為商家在做促銷就趕緊購買,而要理性消費,貨比三家,問清楚細節后再付定金。
案例三 樣品有瑕疵 退貨很困難
市民李先生在宿城某瓷磚店選購產品時,看到一款瓷磚標著“樣品瓷磚,特價銷售”的字樣,感覺該款瓷磚外觀非常符合自己房子的整體風格,而且價格又實惠,就交了600元定金,訂了總價1000多元的貨品。等瓷磚運到家時,李先生發現,瓷磚的底部有一些水泥粒,好像是用過了的產品。李先生很氣憤,就找商家理論,堅決要退貨。但商家說,樣品磚都是這樣的,沒有被人用過。協商未果,李先生投訴到了消協。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李先生不能退貨,商家也不再收取李先生欠下的余款。
點評:在這個案例中,雖然購貨協議中說明這是樣品磚,但是經營者和消費者對樣品的理解并不一致,而且也沒有在購貨時講清楚細節,最終導致了糾紛的發生。因此,消費者在購物,特別是購買特價商品、樣品時,不要因價格便宜就急著付定金,一定要先問清楚該貨品是否存在瑕疵,并在合同中注明,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利益。
案例四 口頭承諾 難以兌現
市民陳先生前段時間在封陽臺,看到某家店鋪的一款塑鋼窗很是便宜,就花了1000多元購買并裝好,當時商家口頭承諾一年內如果出現自然損壞的情況就包換。結果幾個月后,陳先生家陽臺的窗戶玻璃就出現了破碎的情況,跟商家聯系后,商家一拖再拖,始終不給更換。在多次與商家溝通無果后,陳先生投訴至市消費者協會。最后經協商,商家為陳先生家的陽臺換上了新的塑鋼窗。
點評:在這個案例中,商家承認了自己的口頭承諾,就非常容易解決。如果商家拒不承認,因為沒有書面證據,解決就非常麻煩了。很多消費者在購買家居建材時,和商家的約定不清楚或是只有口頭約定,這樣就容易產生糾紛。出現問題時,消費者要維權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在此,市消協提醒消費者,購買商品一定要和商家以書面形式約定購買細節,并說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避免遭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