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括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在內的4家航空貨運代理企業被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開出最重“罰單”。
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遼寧大連落地后發生的貨物燃燒事件,引發包括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上海韻達貨運有限公司、上海匯行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啟昊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在內的4家航空貨運代理企業被中國航空運輸協會開出最重“罰單”。
南都記者獲悉,中航協已決定注銷上述4家公司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質,并請各航空公司終止與其合作,不得承運其攬收的貨物。盡管此次事件尚不會危及圓通、韻達的全國網點,但在未來三年內將不可避免地影響其收支情況。尤其是航空貨運正在起步的圓通,對其全國戰略性布局將是重大打擊。
快遞業航空運輸亂象紛呈
據了解,為提高快遞業的運力,很多快件目前采用航空運輸。二類航空貨運代理資格,是指經營國內航線除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航線外的民用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資格,資格認可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一般快遞公司會采取包機和利用民用航空飛機腹倉的模式運送快遞。”一家快遞企業負責人向透露,包機的價格是在6元到8元每公斤這個范圍內;而腹倉機位的價格大概是每公斤1元到3元不等。據公開信息推測,此次貨物燃燒事件應該屬于后一種模式。
在南航航班貨物燃燒事件中,罪魁禍首是2宗含有鋰電池物品。南都記者了解獲悉,航空快運禁運品分為三大類:一是由于貨物本身的物流、化學性質決定其在運輸過程中會對人身安全造成威脅的危險品,如酸性物質、生化制品、毒性物質、汽油類、液體類等;二是如空白發票、現金、貴金屬等運輸風險大的物品;三是國家明令禁止運輸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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