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店內張貼的霸王條款。
宣稱“打折商品不退不換” 工商檢查三里屯MANGO店
“霸王”店家 收回“欺民告示”
今天上午,針對“打折商品不退不換”問題,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團結湖工商所執法人員來到位于三里屯Village的MANGO店進行檢查。
記者在該店看到,收銀臺旁立著“特價商品不退不換”的牌子。該店一名主管稱,負責人正在外面出差,她不知道“特價商品不退不換”違規。
工商執法人員將一張寫有“特價商品不退不換”的紙讓該主管蓋章簽字后留存作為證據,另一個牌子已經讓該店收起。執法人員已經責令該店立刻整改,即使是打折商品,存在質量問題也必須要給消費者退換,該店主管也已經答應。
據團結湖工商所副所長張延介紹,會對這家店面進行立案并作出處罰。記者了解到,這家店的營業執照顯示是一家外資品牌,需要等待營業執照的負責人來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