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5月25日下午,河南正基置業有限公司200多名員工進入鄭州市天河路一施工現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維權過程中,險些釀成群毆事件。
據河南正基置業有限公司員工稱:“惠濟區新城街道辦事處一工作人員曾經說過,對于這塊土地變更開發商一事,她有所耳聞,政府有意協調后進場的開發商支付河南正基置業此前繳納的費用,我個人認為,估計不會全額賠償”。
據了解,該宗土地位于鄭州市天河路與北四環交叉口北約500米,馬路東側。2012年年初,河南正基置業有限公司與惠濟區土地發展中心簽訂了《預征土地籌措資金協議》,該協議稱,這宗地塊土地為惠濟區儲備土地。河南正基置業有限公司先后交給惠濟區土地發展中心及代墊當地村民安置費,共計9608.68424萬元人民幣。
按照協議約定,這筆近億元的資金中,有3059萬元人民幣借給惠濟區土地發展中心,用于辦理該宗土地的前期手續;其中的1912.92424萬元人民幣,用于墊付該宗土地上面所屬弓寨村村民的地上地下附屬物賠償;還有3000萬元人民幣用于代墊弓寨村村民安置費。此外,這宗土地收儲為230畝,實際可供開發使用的地塊,為121.6畝,其余部分用作道路綠化,由此增加了修建圍墻等費用為586.76萬元。
然而,自2012年初河南正基置業公司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協議后,該公司一直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圍院墻、支付村民安置費。到了2014年,這塊土地當地中的90畝地,卻被另外一家房地產公司“中標”。剩余百余畝,目前麥子已經收割,土地未有人處置。
相關律師認為,在整個事件中,已經簽過協議三年的土地又賣給其他公司,顯然違法,其后的掛牌行為無效,并且應承擔相應責任。
截止目前,當地相關部門沒有給河南正基置業一個滿意的答復。為何單方違約?是否存在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