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3年3月31日中午一點左右在焦作市和平街依思Q店內,198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雙款號131523****的一雙35碼的黑色高跟鞋。當時就簡單的試了一下鞋子的樣式,也沒走路感覺。可回家之后換了一雙襪子再去穿那雙鞋子就特別的大,走不了路,在家里試過之后就沒有再穿過。于2013年4月2日中午去12點10幾分去店內調換,剛張口說鞋子大了要換一雙小的,店員就說不能調換,三天之內是可以的。我說是我剛買的,她看了發票和鞋子之后拿進店內的小屋不知讓誰看了看,出來就說我的鞋子磨損了,不予調換。我的天啊,我就試了一下怎么就磨損了?鞋子才剛買兩天都沒有,再說了,鞋子那么大,我怎么能穿著走路?后來又出來一個,應該是收銀員,說三天之內包換是在沒有影響他們銷售的情況下才能調換。我說讓店長出面,他們說店長不在。我在店里再講話就已經沒人回答我了。我是徹底的無語了,難道我花200塊錢買了不到兩天,不能穿,要放在家里看嗎?期間他們的態度相當不好,我是受害者,難道還要聽著他們大嗓門的給我吆喝,下逐客令嗎?售后服務沒人理。我真是氣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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