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12月17日至12月31日 子徐州金鷹 天美意專柜參加金鷹店慶活動 總共購買貨物4萬6千元左右的貨物在淘寶上代賣,跟專柜協議的是先付款后提貨,我每提一雙鞋子,專柜從我的賬目上扣除相應的金額,每提一雙鞋子賬本上都會有我本人的簽字。提貨一直提到201年10月12日,還剩余金額三萬三千元左右的時候,***公司突然找借口不給我提貨了,說是賣的價格虧了,之后一直私下協商未果,再到后來***公司直接的就耍賴了說是我的貨全部提完了,我沒有辦法只得去法院起訴,但是因為誰起訴誰舉證,賬本一直在他們專柜保管的,專柜電腦上也有做賬跟我提貨的記錄,我又拿不到專柜的電腦,我舉證比較困難,再者因為金額的原因10萬以下的 律師說等的時間也比較的久 ,今年開庭調解過一次之后,對方問我提貨還是退款,我說都可以,結果一等又是半年還是沒有結果,現在找她公司負責人,還是一推再推,不得已才來315投訴希望有關部門可以幫我一下,金鷹國際購物中心這么大的商場,深圳新百麗公司旗下品牌天美意 那么大的品牌怎么可以言而無信。這是不是就是店大欺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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