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1年5月購買的海信37K11電視機,在2012年的時候(在五月份之前具體時間忘記了)電視出現黑色的條紋,打了當地的售后電話,帶走維修了兩次,問題依舊。在第三次的時候我撥打了海信的400售后電話,維修人員上門更換了一個部件,電視機修好了,當時我問為什么前幾次沒修好,維修人員回答不上。今年4月份的時候電視機出現開機緩慢的現象,但能開機,在今年7月30日的時候,電視機關上就開不了機了。7月30日晚上我撥打了400售后電話,售后答復在8月一日上門維修。8月1日上午我接到051689658212的電話,自稱海信售后,說上門要收取140元服務費,我當時質問他不是沒過保修期嗎?他說是規定!我打400售后電話咨詢,售后說要收取30元的服務費,當時檢測要收取140元,零部件另算!說整機保修一年,主要零部件保修3年。我當時問他如果是主要零部件發生問題,是不是就不需要收取主要零部件的錢?得到的回答是不收取。我又致電海信的051689658212的售后電話,說明服務費是30元,質問他為什么要收取140元時,他回答當時他判斷的是不是屏幕壞了所以要收取140元。我很想知道,海信的電視機為什么會兩年多點壞四次,為什么說換過的零件就不能在保修了呢!作為一個負責人的企業,難道一臺產品兩年壞四次是正常的嗎?我們消費者反映出了這個問題難道不應該檢測一下機器碼!!!海信你傷了我們消費者的心。賣的時候說保修三年,修的時候說保修一年,一年后收上門費!部件出現問題價錢另算!!那還算什么保修呢!!我還不如找個維修部給維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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