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8月9日在大連國美電器花了4299元買了一臺海信彩電LED32T28KV,這個電視在2012年秋季屏幕壞了,我打了報修電話,海信把電視拉走了三四天送回來說為我換了新屏,但是今年8月5日的時候我發現電視的屏幕又壞了,于是我在8月23日又打了報修電話,海信和國美的答復都是屏幕過了保修期不能更換了,我的電視是在10年8月9日送到我家里的,電視的屏幕是保3年的,我的電視屏幕是在12年八 九月時才換的新的,海信和國美的答復是后換的屏幕不保修,壞了只能自己花錢換屏幕,這個答復我不能接受,新換的屏幕不到一年就又壞了難道不是產品質量問題嗎?還是你給我換的所謂新屏幕就是一個翻新的,后換的屏幕也該保修,要不然把一個翻新的屏幕換上了,肯定會在短時間內壞掉,這是一個嚴重的霸王條款,在這里我希望和我有相同遭遇的朋友我們連起手來一起維護我們的權益,我希望有關領導對此事予以重視還我們普通消費者一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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