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號再蘇寧易購購買3M空氣凈化器一臺,蘇寧易購交易訂單號:5005961907。1月16號收到貨,發現該貨物為殘次品,有使用過痕跡:
1. 底座很臟,有明顯使用痕跡。
2.產品塑料外殼有破裂,非運輸造成,因為外包裝完好。
3. 贈送的3M口罩被折成一團無法使用。
事情發生之后,在收到貨物當天晚上16號就和蘇寧客服反映,說24小時會聯系,結果目前為止,沒有接到過蘇寧的任何電話。在18號下午再次催促蘇寧易購解決后,才接到蘇寧的電話。
蘇寧的處理結果竟然是要求我先寄還貨物給賣家,由賣家鑒定后再決定是否退款給我,我本身收到殘次品就已經受到傷害,這樣無理的退貨要求讓我作為消費者再次感到絕望。
我的要求很簡單,先退款后退貨。因為以次充好出售二手殘次品給消費者的賣家根本毫無誠信可言。
同時,為了避免其他人受傷害,我的質疑如下:
1,工商部門監管蘇寧,蘇寧是否有資格監管他旗下第三方賣家?
2,蘇寧為了利益,是否存在罔顧消費者利益忽視第三方賣家資質的行為?
3,退貨是完全的霸王條款。賣家鑒定自身的產品然后決定是否退款?一旦我貨物寄還給他,他是否會指鹿為馬,污蔑貨物是我已使用過的,我的權益在退還貨物之后怎么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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