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一行報送不良信息不實并拒不改正
2012-06-29 15:54 湖北省 程先生
本人于2006年9月13日在農業銀行辦理貸記卡一張,卡號尾數5951.
后該卡遺失,本人向農行申請掛失,并補辦新卡,尾號2790.
2012年6月本人因購車辦理貸款,先后被建行、招行、工行拒貸,均稱本人在人民銀行有不良記錄。
(在建行第一次告知有不良記錄后,本人想到曾經辦理過農行貸記卡,可能有年費欠款,經查確實有102元年費欠款,按建行工作人員建議,本人立即到銀行存款200元,并趕到農行武漢金穗支行,也就是信用卡部,該行出具證明,證實本人“系年費逾期,現欠款已結清,無惡意透支傾向”,再次提交建行審貸,再次被拒,建行說本人欠年費的情況已解決,并不是問題,問題是在人民銀行還有貸記卡止付的不良記錄)
經本人到人民銀行查詢,查詢單顯示:本人名下編號為2和3的賬戶分別顯示為呆賬和止付。
均為農行貸記卡。
后本人致電農行95599,經身份核實后,工作人員回答:您在農行只有一個信用卡賬戶,尾號2790和尾號5951其實同一賬戶,是5951的卡掛失后,經掛失才補辦的2790的卡。
本人即問為何一個賬戶,但是人民銀行有2個不良記錄?
農行回答,止付狀態的舊卡是掛失后,為保護持卡人利益,所以農行按停止支付辦理的。
我再問,既然新卡辦下來并且激活生效,原卡應該不能使用,任何人撿到也不能取款,為什么一直作“止付”處理,為什么不報送人民銀行取消此筆不良記錄?而且既然是同一賬戶、同一張卡,為什么會有2個不良記錄?
農行說不清楚,查實后會電話回訪我。
今天下午,農行來電,說這個情況他們解決不了。
在此,我投訴農業銀行,置客戶個人信用于不顧,在貸記卡掛失的情況下做停止支付處理后,在補辦了新卡并激活的情況,不及時消除不良記錄,給客戶帶來經濟和名譽上的損失.本人強烈要求農行取消我已掛失的(尾號為5951)卡的“止付”狀態”并及時報送人民銀行。如果農行仍然不承擔該不良記錄產生的責任,并拒不改正錯誤,本人將保留向銀監會投訴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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