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我是一名普通的保險消費者,現對平安人壽的核賠流程、拒賠結論、拒賠原因、申訴處理、工作流程等環節均提出投訴!
對照保險法,認為平安人壽在案件處理的過程中多次出險違反保險法的行為(在后文詳細說明)!望監管機構徹查并希望案件得到如合同約定應有的賠付處理。
本人為本次出險案件被保險人親姐姐,受年邁父母委托處理被保險人身故理賠事宜。被保險人出生日期1997年4月25日,于2017年12月8日購買的平安人壽保險“平安福”產品,被保險人于2019年10月21日發生意外高墜事故身亡。
本人于事故發生時首次報案,但案件未經正式反饋被無故撤銷,本人又于2019年12月12日向平安中心提交的報案號MC01000060928170保單號p090000021485682理賠資料申請,12月25日接到平安公司電話,以被保險人自殺不符合保險條款為由告知我拒賠結論。
一、對于拒賠結果和拒賠原因不認同,并對平安人壽的核賠,進行投訴。平安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被保險人自殺。
二、認為平安的調查過程、工作流程出現嚴重漏洞、工作審慎態度、合理性嚴重缺失,甚至通過不當手段隨意編造依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三、理賠全程客戶服務流程混亂,規則不清,客服人員毫無以人為本之之服務態度。這個事情是毫無爭議的意外事故,平安公司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故意不履行合同約定進行賠付,顛覆了民眾對保險合同理賠公平公正的認知。更是潦草拖延處理消費者申訴,未提供任何公司對待申訴得出結論的流程依據和書面陳述,其態度惡劣,過程遮掩,毫無公平公正可言。我堅決投訴!并會投訴到底!會保留一切權利使用一切法律手段維權到底!直至得到合法合理的賠償為止。
基于本案件從報案起至今的整個過程,我對平安人壽的核賠流程、拒賠結論、拒賠原因、申訴處理、工作流程等環節以及涉嫌違反保險法的種種行為提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