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月份購買戴爾靈越15R-628B型號筆記本電腦一臺,現(xiàn)在還在保修期內(nèi)。該筆記本于2012年12月之前一直使用正常,未見故障,但是從2013年1月開始陸續(xù)出現(xiàn)筆記本在開機正常使用情況下突然花屏現(xiàn)象故障。
2013年2月27日下午我將出現(xiàn)故障的筆記本送往戴爾維修站檢修(維修站編碼CCC-2003,杭州市西湖區(qū)文三路553號浙江中小企業(yè)大廈12樓1207室),在送修之前確認該筆記本可以正常開機,到達維修站之后,客服人員插上維修站的電源之后,顯示無法開機,之后維修站以“開機不加電”的故障現(xiàn)象收檢。
當天下午,該維修點員工打電話告訴我主板上某處芯片燒壞,不予以保修,并且告知如果更換主板最少需要付費1800元;該員工同時告知我如果我在該維修點繳納900元費用就可以把我升級成VIP,那么此次故障就可以保修;我認為該維修站有故意夸張故障,擴大維修的嫌疑予以拒絕。
之后通過撥打戴爾廠家售后電話400-8811852與客服交流,對方一開始認定這種故障不予保修,經(jīng)過再三爭論,客服承諾做進一步檢測之后再做答復,至今還沒有給去一個完整有效的解決方案。
按照戴爾公司的售后三包承諾,在產(chǎn)品出售兩年之后給予無償保修,我想問該筆記本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之下出現(xiàn)主板故障,戴爾公司拒絕為客戶保修,是不是違背了三包承諾。戴爾公司這種不負責的行為,應當?shù)玫椒煞ㄒ?guī)的約束和制裁。
希望通過這個平臺把自己的售后遭遇公布出來,同時督促戴爾公司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及時優(yōu)質(zhì)的售后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