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電信經開區一名代理商,2013年9月2日兩名用戶辦理固定電話號碼:63816222另一號碼為63811188,當時客戶選擇為1類靚號,等到了2014年1月電信業管稽核出說是4類靚號,強行讓我交出罰金14400元,并在沒有任何處罰通知直接扣除2月份傭金,經過多次協商,經開區主要負責領導怕影響自己前程,讓我方默認下這個錯誤,我方不服投訴給安徽10000號,10000號把此事件壓下而且處理此事的經理告訴我告也沒用,直接把投訴單給回了,分明是系統原因確賴在我代理商上,已將此事投訴給工信部,可工信部說這個他們管不了,只能讓我拿著合同去找電信,現在真的是告狀無門,請315進行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