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月19日晚在天津市塘沽區洋貨市場旁的華潤萬家超市(小票打印地址為:天津市塘沽區河北路29號)分兩張小票購買曼秀雷敦護膚品一瓶及天堂傘一把。由于對購買的貨品不滿意,我于8月22日晚7點半左右到超市客服要求退貨。工作人員聲稱,超市規定只有在商品有質量問題、并且在7日內的情況下,才可以退貨。但是小票打印為“錢物請當面點清并保留此單作為退換貨之依據”,并沒有說明只有在有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才可以退換貨。作為消費者,我不可能知道超市的退換貨規定,而且,購買商品時,沒有工作人員提示必須在商品有質量問題時才可退貨。超市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因此我認為在商品就沒有明顯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是可以退貨的。同時,塘沽區的另外一家大型超市——樂購超市,在商品沒有明顯質量問題的情況下可以退貨,因此“有質量問題才可以退貨”也不能成為超市行業規則,至少在塘沽地區如此。 在溝通過程中,當我堅持退貨時,工作人員以“你去去12315投訴吧”敷衍,態度不好。 經過交涉,最終結果是,我退掉了購買的天堂傘,但是曼秀雷敦護膚品沒有退掉。 我希望華潤萬家超市能夠將我購買的護膚品退貨,并賠償我第二次退貨產生的交通費用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