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6日,本人在360合作網站酷訊旅游(http://www.kuxun.cn/)訂購機票一張,收費858元(含保險20元),2013年6月17日,本人打印行程單為760 元(不含保險20元),差價78元(不含保險),電話找其客服,答復為在”退改簽處有免責條款,說明實際票價與支付金額“可能”會不同,不退款,不出發票“。本人認為明險是欺詐消費者的霸王條款,后來我重查訂票鏈接,在退改簽處需點擊后可看見該說法,但訂票時未見任何明顯提示訂票有78元的價差,在給本人出票時也無客服短信或電話提醒票價差異(否則本人也不會訂該票了,當天本人訂的機票算是高價了,四五百的我都沒有訂,本人主要是訂這個時間的),同時,該公司不但欺詐消費者,我認為”不退款,不出發票“,明顯違法,偷稅漏稅。請有關部門維護消費者權益,要求該網站在提供票價不符的機票時,需在明顯位置提醒及出票前人工確認(而不能隱藏在退改簽條款的角落中),并補足本人行程單差價或退款。也請有關消費者看見本人投訴,引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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