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0月8日和9日定了10月10日和10月13日的兩張廣州--上海的往返機票,由于會議取消未能成行。后因會議重啟,于是打電話給攜程將兩張機票進行了改簽,當時是在攜程員工的指導下進行的改簽,并且在11月22日和11月23日使用兩張機票。購買機票時,攜程上訂單條款寫的是會在機票使用后的7天內寄達(我選擇的是快遞,而且已經付了快遞費用),我在5天后還未有收到發票的情況下,打電話過去詢問,結果告知說由于我改簽的問題,攜程的的工作人員并不知道我已經使用了機票,那我就說我在11月22日和23日已經將兩張機票使用了,請他們快點安排郵寄事宜,當時攜程的工作人員說會盡快安排。結果一周之后任然沒有收到發票,12月3日上午11點左右,我又打電話去詢問,說我的發票根本就沒有打出來!還說已告知后臺的工作人員,會在1個小時之內打電話給我回復。我等到下午4點,仍然沒有攜程的員工回復電話給我,我再次打電話去詢問,還是同樣的話,并告知說半個小時內會有工作人員回復,結果還是沒有人回復。12月4日,我再次打電話去詢問,還是沒能解決問題,還將電話轉來轉去,結果是告知發票沒打印出來。12月5日,打電話去詢問,還是同樣的結果,告知我要保持手機暢通,等回復。
我個人非常氣憤,為什么一周前答復的盡快安排郵寄,一周后發票還未打?由于我的機票是借款購買,現在已經是12月,財務一直在催賬,我沒有發票不能去銷賬,只好天天催一催,這樣嚴重的干擾了我的正常工作,我希望攜程能盡快把發票給我,給我一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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