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雒建民)甘肅省質監局近日公布的今年一季度防水材料和彩鋼質量監督抽查結果顯示,防水材料產品抽樣檢驗實物質量合格率86.7%,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近7個百分點;彩鋼產品抽查檢驗合格率均為83.3%,與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32個百分點。
防水材料這次共檢查了蘭州市15家企業經銷的15批次的彈性體瀝青防水卷材(SBS)、瀝青復合胎柔性防水卷材、膠粉改性瀝青聚酯氈與玻纖網格布增強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綸高分子防水材料、石油瀝青紙胎油氈等,結果13家企業的13批次產品合格,有兩批次聚乙烯丙綸高分子防水材料不合格,其中1批次斷裂拉伸強度(常溫)、扯斷伸長率(常溫)兩項指標不符合GB 18173.1-2006《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標準的相關要求;有1批次扯斷伸長率(常溫)、不透水性兩項指標不符合GB 18173.1-2006《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標準的相關要求。
新型建筑材料彩鋼本次抽查了30家企業的30批產品,經對外觀質量、尺寸偏差、面材厚度、芯材體積密度、面密度、剝離性能6項指標進行檢驗,25家企業的25批次產品合格,5批次不合格的主要質量問題仍然是面板厚度、面密度芯材體積密度剝離性能等質量指標不合格。標準要求厚度為≥0.5mm,不合格產品最低值僅為0.3mm,標準要求體積芯材密度為18kg/m3以上,不合格產品實際檢測最低值僅為6kg/m3;標準要求“粘接面要均勻、剝離面的粘結面積應>85%”,不合格產品檢測值只為71%。這幾項指標不合格,在使用中降低了產品的保溫、隔熱、阻燃、防水、屏蔽、強度和穩定性能等性能,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