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年9月18日
抽查范圍:北京、河北、遼寧、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甘肅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71家企業生產的171批次細木工板產品。
抽查依據:本次抽查依據GB 18580-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T 5849-2006《細木工板》等標準的要求,對細木工板產品的表面膠合強度、甲醛釋放量、橫向靜曲強度、含水率、膠合強度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概況:抽查發現18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甲醛釋放量、橫向靜曲強度、表面膠合強度、含水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