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之季蚊蟲叮咬,使用驅蚊花露水止癢清涼,長期以來一直無可非議。但近期關于驅蚊花露水是否含毒”的話題引起人們關注。
前不久,消費者在用驅蚊花露水時,無意中發現其外包裝上印了個農藥登記號,而且靠下位置還印有“微毒”字樣,消費者擔心這對身體有害。六神有一款號稱能有效驅蚊7小時的花露水,注明了“農藥正式登記證號”、“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號”;隆力奇一款驅蚊花露水除了有農藥登記號等信息,外包裝上還用紅字注明“微毒”字樣等。專家稱花露水主要成分為橙花油、玫瑰香葉油、檸檬油、安息香酸、香檸檬油、酒精。驅蚊花露水是在普通花露水的基礎上,配以適量驅蚊劑制成的產品,一般含微量避蚊胺或驅蚊酯等衛生用農藥成分,屬于微毒產品。專家建議一般情況下,某些過敏性人群以及孕婦和嬰幼兒應該謹慎使用。
慧聰網焦點透視在超市發現,所有明確標注“驅蚊花露水”的產品包裝上,都印有“農藥正式登記證號”和“農藥生產批準文件號”。
目前在我國登記注冊含有避蚊胺的驅蚊衛生用品除驅蚊花露水外還有驅蚊液、驅蚊乳,驅蚊噴射劑等產品。避蚊胺屬于低毒化合物,驅蚊酯屬于微毒。
據報道,上海家化曾表示,六神驅蚊花露水選用國際上至今最安全的驅蚊原料——驅蚊脂,在產品中含量4.5%,在兒童驅蚊產品中僅2.8%。蚊蟲驅避劑的作用原理與殺蟲劑不同。它通過揮發,在皮膚周圍形成汽狀屏障,這個屏障干擾了蚊蟲觸角的感應器對人體表面揮發物的感應,從而使人避免蚊蟲的叮咬。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一旦產品質量遭到質疑,涉事企業習慣拿最低標準當擋箭牌,一味狡辯?
據了解,目前全球市場上運用最多的蚊蟲驅避劑有兩種。一種是避蚊胺,另一種是驅蚊酯。其中,很多國家法規上對于避蚊胺的添加都有明確限制,如美國未滿2個月的兒童不得使用含避蚊胺(DEET)的產品。;在加拿大,未滿6個月兒童不能使用含避蚊胺的產品。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表示,以前的花露水是薄荷、金銀花等配以酒精制成的一種香水類產品,主要功效在于殺菌、止癢,可以直接作用于人體。但現在的殺蟲氣霧劑、蚊香等均含有農藥,不能直接作用于人體。而驅蚊花露水含有驅蚊酯,這種成份屬于農藥,市民若要用,一定要按照說明書要求使用,一些敏感性人群最好不要使用。驅蚊花露水里面的香精和輔料容易引起過敏,所以建議消費者,易過敏者應少用或是不用;對于免疫系統相對脆弱的孕婦和嬰幼兒來說,驅蚊酯和避蚊胺容易對他們造成傷害,也不建議使用普通的驅蚊花露水和驅蚊液。
根據國標GB/T13917.9—2009規定,凡是合格驅避劑產品,對蚊蟲的趨避時間在4小時以上,否則為不合格產品,不能登記生產和銷售。上述驅避劑產品如果有農藥登記的“三證”,即農藥登記證、農藥生產批準文號和農藥標準,表明是合法并合格的產品,否則為非法產品。
天津中心醫院醫生李淑梅表示,市民如果一定要用驅蚊花露水,可以把驅蚊花露水灑在衣服、床上。另外,提醒消費者在噴涂花露水后,不要馬上接觸明火,此外,為避免皮膚過敏,使用驅蚊液和驅蚊花露水前應在手部皮膚試擦一下,“皮試”再涂抹。(慧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