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區三家保險經紀公司的三名負責人被控串謀詐騙和使用虛假文書,最近被地區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從香港保險業監管部門日前披露的一份資料中獲悉,這三名涉案人士全部被判監禁,這也是香港地區在今年有關保險中介人觸犯這類罪行而被成功檢控的第二宗保險詐騙案。法官在宣讀判決書時強調,香港地區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絕對不容許這類保險詐騙案再發生。
據上述資料披露,這宗騙案發生在2001至2004年期間。涉案的中介公司以首年免供保費,如通過贈品、抽獎、職員福利等招攬壽險生意,并替保單持有人繳付首期保費。不過,當收取了保險公司的全數約1800萬港元的傭金后,這些公司便停止供款,任由保單失效,并沒有歸還傭金給保險公司。這些中介公司不久后倒閉,令有關保險公司蒙受約500萬港元的凈損失。
香港保險業監管部門有關人士在給本報記者的回復郵件中表示,并沒有這些發生在香港地區的保險詐騙案所涉及保費的確切數字,但估計經過這些保險經紀公司代付的保費,會少于中介在同期所收取的傭金。另外,該人士表示,他們采取的手法一般均為在收取傭金后,便停止替該批保單供款,而導致它們失效或被保險公司取消。
香港有關部門表示,在2001年至2004年的大約3年的時間里,有超過1萬份的保單通過多名保險經紀安排簽訂,涉及傭金共1.66億港元,這些保險經紀背后都有聯系。他們同樣是通過幸運抽獎或以員工福利的形式把保單作為禮物送出,并自行支付大部分保費,但是自2003年以來,這些保單的終止比率迅速上升。經紀合同寫道,若保單被提前終止,則這些保險經紀有責任把他們的大部分傭金退回給保險公司,但是到了2004年6月到9月期間,這些保險經紀公司相繼倒閉,而保險公司被拖欠的“回吐”費高達4800萬港元。在調查這些保險經紀的過程中,警方以串謀欺詐罪曾拘捕了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