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此騙局的姚翌明今年31歲,大學文化,原是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青浦區營銷部經理。到今年為止,他在保險行業已侵淫10年,而在泰康,他做了3年。雖然人在泰康,但卻與公司積怨很深。
一名保險公司的經理,離職后竟然使用虛假保單,以高額利息為誘餌,接連騙了175名市民,涉案金額高達1400多萬元。昨天,這起合同詐騙案件在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被告姚翌明表示:自己這么做,最初是為了報復所在的保險公司不講誠信。
4%高息誘騙175人“投保”
離開庭還有半小時,已有十幾名受害者來到法院,這些人多是青浦本地人。市民倪女士告訴記者:去年3月,聽說這個團體養老保險能拿4%的利息,比銀行高多了,就把投在股票市場的十幾萬元拿了出來,又向別人借了5萬元,全投了進去,從來沒有懷疑過,直到聽說姚被抓進去才知道被騙了。
身為保險業務員的朱女士更郁悶:“我不但介紹很多客戶買了這個保險,自己也投保了30多萬元。現在家里總是有很多客戶來鬧,真不知道怎么辦才好。”因為同來旁聽的倪女士是經她介紹才投保的,她顯得有些尷尬。提起被告,她恨得咬牙切齒,“恨不得上去咬他一口”。
記者了解到,因為受高額利息的誘惑,加上有保險公司業務員從中推介,175人買了該保險,這些人中很多還是保險業務員的親戚朋友,甚至有很多保險業務員,其中一市民一下被套牢了200萬元,而“投保”的錢,幾乎是市民家里的全部積蓄。
離職經理巧設“連環套”
設置此騙局的姚翌明今年31歲,大學文化,原是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青浦區營銷部經理。到今年為止,他在保險行業已侵淫10年,而在泰康,他做了3年。雖然人在泰康,但卻與公司積怨很深。
姚翌明說,2003年公司為提升業績,曾許諾業務員17%的傭金,但后來卻沒有兌現。姚為了對得起自己的下屬業務員,只好“想別的辦法”給大家兌現傭金。他為了方便開展業務,曾私刻了一個公章,這件事是領導默許的,但到了2005年2月,他卻因這件事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因此被公司解聘。
“公司不講誠信,我不能不講。”于是,姚翌明在2004年就開始做假保單騙保,收到的錢一部分給員工兌現17%的傭金。他推介的險種為“團體定額養老年金型保險”,年利率4%,一年后還本付息。雖然2005年他“出了事”并離開公司,但為了能讓業務繼續順利進行,他又專門找人冒充該保險公司負責團險的人出面“作證”,騙取了幾名保險公司業務員的信任,許以10%的傭金,讓他們幫自己拉客戶。同時,他還用假身份證在銀行開了個“泰康”的個人賬戶,用于收取“保險費”。
保險公司業務員參與
記者了解到,正是因為2004年他做的保單都按時給投保人本利結清,給業務員及時發放了傭金,所以大家對他非常信任。去年9月,他還以公司的名義安排業務員和客戶到云南旅游,于是,很多人2005年繼續投保,經過親朋好友和熟人相互傳遞,越來越多的人上當受騙。
由于有保險公司人員從中參與,姚翌明用的保單中有真有假,沒有人發現這是個騙局。檢察院稱,從2005年3月到11月,共有175人“投保”,涉案金額1408萬余元。
該保險公司表示,泰康人壽確有“團體定額養老保險”險種,是3年期的,利率只有2%。去年10月,因為有家公司投訴說買了這個險之后業務員一直不給發票,公司一查,才發現出現了假保單。2005年12月1日,姚在家中被拘留。
1300多萬元無法追還
姚對檢察院指控合同詐騙的事實無異意,但對非法占有600萬元資金不認同,認為1400多萬元除去還以前的保費、業務員傭金、買真保單,他個人占用的頂多有200萬元。根姚交代,他開始做這件事時,主觀上從來沒有詐騙或是占用別人錢款的意思,只是后來欠的錢越來越多,他只能讓這個“雪球”不停地滾下去。
當法官問“想過這么多錢以后怎么還”時,姚說:如果繼續做下去,可以用2006年收進來的錢還2005年的,以此循環。另外,他在案發前一直在與某單位談項目,簽約后可拿到1000多萬元提成,他打算用這個錢去彌補資金漏洞。據悉,現在有1300多萬元的錢款無法追還。
昨晚發稿前記者獲悉,有80多名被害人已委托上海方正律師事務所的沈秋君律師,準備在該刑案判決后向姚翌明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沈律師表示:因為受害者都是通過泰康的業務員進行“投保”的,所以該訴訟也不排除把泰康作為被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