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山寨產品,遠不止一種兩種,山寨廠商,據說也如“雨后春筍”了。不過,對于山寨廠商的監管,以及對問題產品的查處,就有點跟不上步子了。
有的山寨廠商唯利是圖,制造的產品質量不過關,就會危害百姓。
據報道,8月18日晚因床頭正在充電的手機電池發生爆炸,廣州居民江兆安左眼被當場炸瞎。而傷者花13元購買的山寨電池疑為禍首(21日《信息時報》)。
山寨廠之所以被稱為“山寨”,皆因其實力較弱,科技研發、品牌服務等與現代化工廠是蚊與牛比,它們一般只是模仿、貼牌。而某些山寨廠妄圖日進斗金,在生產某些科技含量較高、甚至可能發生不良后果的產品時忽視質量,管理不善,“山寨電池”就是一例,此外,還有“一周手機”等短命電器。
他們以為“過海就是神仙”,殊不知,由于其產品質量不過關,時常釀成火災、爆炸等事故。賺錢,力只四兩,不扛千斤,否則,害人終究害己。為此,山寨廠迫切需要堅守“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底線。
其實重要的還是要加強管理,有關部門審查辦廠時要看其有無生產某種產品的資質,在辦廠過程中還要隨時檢查他們有無“偷龍轉鳳”。還有,電池爆炸傷人已非一宗,監管部門恐怕也要對市場上的電池檢測一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