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付建利
據了解,有稅務部門近期質疑:基金公司是否以網上直銷打折優惠為幌子,變相壓低營業收入,達到少繳稅的目的。而基金公司則表示,作為靠信譽生存的金融企業,基金公司犯不著通過變相壓低營業收入的做法來逃稅。
稅務部門懷疑基金銷售打折作假
據記者了解,在日前召開的一次有稅務部門和基金公司共同參加的會議上,稅務部門有關人士當場表示,基金網上直銷實行費率優惠,極易成為基金公司逃稅的一大借口。
稅務部門有關人士認為,按照基金的契約,申購費率一般為1.5%,對于通過銀行和券商渠道銷售獲得的申購費,基金公司大都會在和渠道的代銷協議中事先規定這一費用屬于渠道,基金公司一般都返還給渠道,基金公司不需納稅;但通過基金公司網上直銷渠道銷售出去的基金,這部分申購費最終是落入基金公司腰包,是需要納稅的。
因此,稅務部門有關人士指出,以1個億的網上直銷規模而言,按照基金契約上規定的1.5%的申購費,基金公司繳稅時的稅基為150萬,但實際上,目前基金公司網上直銷申購費率大多實行四折優惠,即0.6%,基金公司收取的申購費為60萬,如此一來,基金公司在繳稅時,上報的稅基就是60萬,而不是150萬。
該人士認為,盡管基金公司實行申購費率優惠需要公告,但是否打折屬于基金公司內部的事情,而且電子交易平臺也是掌握在基金公司手上,基金公司的網上直銷保有量申購費率到底打了折扣沒有,或者實際交易中是否真正為四折優惠,稅務部門都無從知曉,即使稅務部門要求查閱相關電子交易記錄,有關人士向記者表示,基金公司如果想要作假,完全可以開發兩套交易系統,一套以備稅務部門查閱之用,另一套則為真正的交易記錄。
稅務部門相關人士由此提出疑問:基金公司繳稅時的稅基無從考察其真實性,不排除部分基金公司以網上直銷費率優惠為幌子,變相壓低營業收入,達到逃稅的目的。
基金公司:我們犯不著這樣!
“作為靠信譽生存的金融機構,我們完全犯不著這樣做!”深圳一家基金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稅務部門之所以提出上述疑問,主要是在很多商業領域確實存在著通過打折或返券等形式壓低營業收入,從而達到逃稅的目的。
正因為如此,去年年底國內一些城市的財政稅務部門已經公開發文,禁止轄區內商場年末實行打折或返券等活動。但基金公司作為經營“無形”商品的金融企業,賴以生存的基礎就是誠信,如果因為變相壓低營業收入逃稅被檢舉揭發,對基金公司來說實在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我知道有些基金公司的企業年金談到最后關鍵階段時,就是因為有‘老鼠倉’的記錄而泡湯,由此可以知道基金公司的聲譽有多重要!”上述人士表示。
深圳另一家基金公司的市場總監則向記者表示,網上直銷是基金公司未來著力發展之處,投資者之所以通過基金網站購買基金,主要是看中了費率四折優惠,如果基金公司為了變相壓低營業收入而逃稅,只能通過假打折的形式,投資者顯然不會買賬,這樣只會使得基金公司著力發展的網上直銷夭折,從這點來說,稅務部門擔憂的現象也不可能出現。
據記者了解,隨著網上交易的發展,網絡直銷的申購費對基金公司的營業收入貢獻越來越大,部分基金公司網絡保有量帶來的申購費已超過3000萬,其絕對數字不容小覷。而在我國臺灣地區,部分基金公司網上直銷甚至超過基金公司管理資產規模的七成。